设为首页
站内搜索
首页
组织机构
政策法规
工作动态
技术标准
水文服务
水文科技
水文党建
首页
>
政策法规
>
规章及规范性文件
水利部令第43号《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》
2011-02-28 11:19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×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《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》已经2010年12月16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。
水利部令第43号《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》
责编:李姗
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:水利部水文司 网站联系电话:010-63202618
政府网站标识码:bm20000001
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
进入无障碍阅读